

機構概況
汕頭市人民檢察始建于1954年,1978年11月重建。她的名稱和管轄區(qū)域幾經(jīng)變更。1983年9月實行市領導縣體制,汕頭分院改稱汕頭市人民檢察院至今。 汕頭市人民檢察院現(xiàn)轄金平區(qū)、龍湖區(qū)、澄海區(qū)、濠江區(qū)、潮陽區(qū)、潮南區(qū)、南澳縣等7個基層檢察院。 汕頭市人民檢察院內設辦公室(市院現(xiàn)有辦公室與法律政治研究室合署)、政治處、偵查監(jiān)督科、公訴科、反貪污賄賂局、綜合科、偵查指揮中心、偵查一科、偵查二科、控告申訴檢察科、反瀆職侵權局、瀆偵一科、瀆偵二科、監(jiān)所檢察科、民事行政檢察科、職務犯罪預防科、檢察技術科、計劃財務裝備科、監(jiān)察室、檢務督察辦公室、教育培訓科、司法警察支隊等20個內設機構和直屬行政單位。